函轉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及國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 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 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3-03-04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182
依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號、1124200439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