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4266A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 2022-10-07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209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30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4266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文瑾小姐(電話:02-77366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