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來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 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 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
公告 2022-06-09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145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