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1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10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公告 2021-12-02 ·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點閱數:345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56228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附件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https://www.cdc.gov.tw/)/關於CDC/法令規章/傳染病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項下查詢運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