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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語文競賽桃園區複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及重要事項提醒
2021-09-02 ·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點閱數:382
一、
依據110年8月23日桃教中字第1100075204號函及桃園市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所有人員進入競賽會場應全程配戴口罩,落實體溫量測、手部清消、禁止飲食、自帶水杯並保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 等規定。
三、
競賽員於競賽時(包含上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請先填寫實聯制登記表(如附件,每校領隊代表1張),如無法隨隊團體進入校園,請掃描校園QR CODE,並交由承辦學校檢核。
四、
因應疫情規定,取消評審講評及頒獎典禮。選手於比賽結束後可先行離開,不須等到全程結束才離席。比賽結果當日公告,得獎人員及獲團體獎前6名學校請於9月13日至9月17日,每日上午9:00-15:00派員至文山國小領取獎狀、禮券並轉頒獎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入競賽會場,並禁止參賽:(1)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相關通知之人員。(2)競賽當日經體溫量測額溫達攝氏37.5度以上,耳溫達攝氏38度以上。(3)急性呼吸道感染者。
五、
競賽過程,倘有肺炎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並前往醫護站測量耳溫,若耳溫超過 38 度或由醫護站評估需予以隔離者,隨即禁止參賽。曾確診個案應符合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所訂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始得進入競賽會場。競賽員經勸導仍不配戴口罩,如有影響競賽場地秩序及其他競賽員權益之行為,得視情節輕重,採取扣分、不予計分或取消競賽資格之處分。
六、
文山國小因校內施工,停車空間有限,無法提供領隊及競賽員入校停車。學校周邊已向交通局申請臨時停車,可將車輛停放於文中路(文中一路至文中二 路)雙側、文中二路(文中路至力行路)靠學校側、慈文路 827巷(力行路至文中一路)雙側紅黃線,,惟停車路段遇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 車道範圍內及消防設施左右各2.5公尺時,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禁止停放,請依交通人員指揮停車。
七、
本活動之相關防疫措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適時調整之。
八、
因防疫規定,比賽教室略有更動,請參考試場位置圖,前已於「110語文桃園區複賽」群組記事本更新。
九、
檢附實聯制登記表、賽程表、試場位置圖、文山國小周邊停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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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76439837Y_1100005785_ATTACH4.docx
3) 376439837Y_1100005785_ATTACH1.docx
4) 376439837Y_1100005785_ATTACH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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