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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
2020-12-09 ·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點閱數:308
說明:
檢送修正「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及發布令各1份。
1) 「桃園市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修正條文.pdf
2) 市政府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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