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運競(一)字第115030036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公告 2026-02-25 ·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點閱數:36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15年2月23日桃體競字第1150003039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sports.gov.tw )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蕭專員,電話:(02)8771-19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