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 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公告 2025-03-07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105
說明: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4日桃教政字第1140016172號函、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A號函暨陸委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