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公告 2025-01-22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61
說明:
依行政院114年1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9225號函暨桃園市政府114年1月17日府人考字第114001507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