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公告 2024-12-19 ·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點閱數:101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2月17日府交運字第1130349706號函及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 |
| 二、 | 檢附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表1份。 |
